一、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運行現狀及其成因
分析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現狀的成因,應從該系統形成的初始狀態與形成條件入手
(1)我國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的初始結構,形成于我國計劃經濟時期,以區域資源利用最大化為系統邊界,以宏觀經濟的計劃性和經濟政策的強制性等外生推動力為能量流;以信貸資金對口支持和信貸額度劃撥為物質流,以各類主體之間達成各自預期利益目標而相互合作,相互學習,反復互動形成的主體認知改變與決策調整為信息流;系統內企業主體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優先進入資源產業,或為追求產能最大化而對企業進行過度投入而形成聚集,即:一是基于認知鎖定的產業結構單一;金融機構主體為完成資金的劃撥指標并追求收益形成聚集。二是基于功能鎖定的信貸結構失衡;政府類主體為追求政治利益和地方收益而形成聚集。三是基于路徑鎖定的區域經濟制度供給的路徑依賴;三者結合構成區域金融系統的內部模型,系統運行機制。
(2)區域金融系統顯現出自身發展鎖定的問題,并拖累區域經濟系統的運行與發展。在經歷了過去幾十年收益遞增的過程后,經濟資源的逐漸耗竭,宏觀經濟形勢的改變以及國家宏觀經濟調控側重點的偏移,導致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運行所依存的周邊環境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并通過信息、能量和物質流影響著系統內主體的決策與行為。按照復雜適應系統的特征,各主體將主動進行適應性的決策與行為調整,這種調整將通過系統的自身組織特性形成多樣性涌現,從而突破舊的系統穩態形成新的子系統,新的層次,新的功能或者新的結構,從而實現系統的發展與進化。目前,區域金融系統開始顯現出自身發展鎖定的問題,并通過整體性參與上層經濟系統的運行而拖累區域經濟系統的運行與發展。
(3)當前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出現投資類主體脫逃、區域經濟制度供給失靈等“流”量的欠缺與質的不足等問題。當前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內部主體的行為已經通過對所掌握的信息的分析和相互交流產生了較為顯著的行為改變。個人類主體,尤其是擁有大量資金的民間投資人以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為目的進行聚集,將大量區域內資本轉出本區域以尋求更高的收益率;金融機構類主體處于風險規避和收益最大化的目的進行聚集,將區域內存款和可用資金轉入其他經濟效益較好的地區和行業,而大部分被用于區域內的信貸資金,鑒于區域內產業結構的單一性和國有企業的支柱性地位,仍然集中于資源產業;而區域政府類主體則由于對區域內金融機構的控制力降低,區域財政收入來源單一和原有制度路徑依賴的慣性,不得不繼續進行傾向于資源型產業的制度供給。因此當前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普遍形成投資類主體脫逃、金融系統結構失衡、區域發展資金外流、企業主體單一,社會融資有效需求不足、區域經濟制度供給失靈等“流”的量的欠缺與質的不足。
二、區域金融系統主體微觀決策模式
1.當面臨區域經濟增長停滯,資本邊際效應下降的刺激條件時,不同類型的主體按照各自內部決策機制的引導開展業務
(1)在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中,系統內銀行機構類主體以自身風險收益目標為標準,同時其經營活動與資金運用須滿足上級金融機構的調遣指揮。
(2)大型國有企業在當前自然資源及企業所有制狀況,及其派生的各種運營管理體制的弊端下,資源開發最大化成為資源企業及其相關各方的共同核心策略之一。
(3)區域內其他產業,中小企業及私營企業則面臨區域內金融支持,行業依存環境和技術水平,勞動力水平,政策支持等多重困難,難以構建企業成長通路,實現企業自身發展目標。
2.資源型區域的信貸結構鎖定、金融結構鎖定,導致金融發展停滯以及區域金融風險聚集等問題
(1)區域內政府的制度供給既受制于區域產業結構單一的現狀,又無法有效聚集調動區域內資金存量,同時又必須兼顧區域政府的既得利益。
(2)區域金融系統作為子系統全面參與經濟系統的運行,并由于自身系統功能與效率問題拖累整體區域經濟系統的績效表現。銀行機構選擇將大部分區域內存款與其他可用資本轉入其他高收益地區;國有大型企業經濟效益不斷下滑因此更加依賴銀行貸款,同時加大資源開采力度;而中小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則“逃出”資源型區域尋求更佳的增長與收益;而資源型區域政府在經濟增長和政治利益雙重壓力下選擇繼續進行資源型制度供給;在這個反復進行的反饋——匹配過程中,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主體依據自身目標進行決策,使得資源型區域的信貸結構鎖定,可用資本邊際收益遞減等多方面因素不斷互相推進,彼此強化,進而形成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運行現狀,即:產業結構單一,民間資本外逃,制造業萎縮,金融資本流失以及制度供給路徑鎖定等困難。金融結構鎖定,金融發展停滯以及區域金融風險聚集等問題。
三、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轉型路徑
1.當前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運行的特點與難點,其根源在于系統內主體賴以決策并調整自身行為的依據出現了問題
(1)在以往對資源型區域經濟轉型問題的研究中,也有一些研究認為,合理推進資源型區域金融發展,構建適合資源型區域產業結構轉型的,更加有效率的金融結構是資源型區域經濟轉型發展的戰略重點。為此類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提供理論支撐的,以發展經濟學、金融發展理論以及經濟增長理論等傳統范式的經濟理論為主,而忽略了任何經濟發展與進步的實質都是人類活動的結果這一事實。
(2)扭轉主體當前的思維與決策模式,成為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轉型機制中最具決定性的環節。在復雜適應系統理論視角下,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功能、結構及其效率的改變,實質上是由系統主體行為發生的一系列后果所引致;而主體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活”的個體,其決策制定與行為改變的機制只遵循其內部模型。因此,如何扭轉主體當前的思維與決策模式,引導主體進行更多的既有利于自身利益,又有助于區域金融系統效率提升、功能改進的決策制定與行為調整,成為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轉型機制中最具決定性的環節。
2.制度成為由系統運行機制內生形成的系統運行動力要素
在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中,始終存在著子系統之一——金融制度子系統,而金融制度是該系統與外部其他主體和其他系統進行聯系時最主要的“流”。比較制度分析的創始人青木昌彥將制度定義為“關于博弈重復進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維系系統”,闡明了主體決策行為機制中最為關鍵的幾組范疇:制度作用的對象是主體;制度調節的過程是主體間的適應性行為,即博弈過程;制度運行的目標是形成并維系主體間的共有信念,即博弈規則。由此,制度不再是經典經濟學理論中外生給定的約束性條件或基礎假設,而成為由系統運行機制內生形成的系統運行動力要素,這意味著制度與系統主體行為規則,進而與系統整體結構形成及變遷互為因果。
3.資源型區域金融系統轉型的基本路徑
構建區域金融制度供給的合理框架與內容,將主體的主觀能動性作為制度供給機制中必須容納的客觀存在,積極研究并發現主體的利益目標,在其主動實現目標的途中進行合理約束,或通過構建環境征信系統,引導其主觀適應性行為的模式與效應,進而實現主體個人利益和群體利益的共贏。
作者:李利華 單位:山西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