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工程職稱專業包括事電子工程、信息技術、通信技術、網絡技術、光電子技術、計算機及應用、廣播視聽、設備工程技術、電子儀器與測量工程技術、自動化專業的研究、設計、系統集成、生產和技術管理、技術服務等。評電子信息工程職稱的專業評審條件是一樣的,本文介紹平電子信息工程職稱有哪些學術方面的要求。
電子信息工程正高級職稱:
1、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的本專業發明專利 3項以上,其中 2項轉化實施,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
2、主持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或重點工程項目,并在項目實施中作出重大技術貢獻者(以立項、驗收材料為準),或主持省重大科研、工程項目的研發、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生產等技術工作 2項以上。
3、發表本領域研究論文、著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 1部(專著 10萬字以上,合著 20萬字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 2篇以上,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 3篇以上(核心期刊不少于 1篇)。
電子信息工程副高級職稱:
1、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的本專業發明專利 1項以上或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 3項以上,轉化實施后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
2、參與主持省(部)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1項以上或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 2項以上,取得重大經濟效益(以立項、驗收材料為準),或參與主持省(部)級 1項或市(廳)級 2項工程(新建、擴建、技改、引進)項目研究、設計、安裝、調試任務,達到了要求并通過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運行,或參與主持省(部)級的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設計、引進、實驗、示范等技術工作 2項以上。
3、發表本領域研究論文、著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 1部,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 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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